
廈門公司注銷公章怎么處理(工商會收回公章嗎?)廈門注冊的公司,公章不需要回收,由公司的股東進行自由處理就行。建議盡早把公章銷毀掉比較好。因為公司已經注銷掉了,在法律上是已經沒有存在的主體,所以公章已經失去了法律的效應了,如果繼續使用公章,簽訂合同等,有可能會造成欺詐的行為。
廈門公司注銷,需要先辦理稅務注銷,然后工商注銷,最后是公司銀行賬戶注銷,但全程并沒有提及到公章要怎么注銷掉,那公司注銷之后,公司公章要怎么處理呢?
公司注銷后公章會回收嗎
以廈門注冊的公司來舉例子,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廈門注冊的公司,公章不需要回收,由公司的股東進行自由處理就行,而非公司類型的企業法人,就需要提交印章。
也就是說,若注冊的是公司,那公司印章可以由自己處理,而注冊的是非公司類型的企業,在辦理注銷的時候,就需要把印章交回相應的工商部門,比如廈門就是廈門的工商局。
公司注銷了公章怎么辦
雖說公司的公章可自由處理,并無需回收,但為了不必要的麻煩,比如說丟失,被盜了,還是選擇盡早把公章銷毀掉比較好,防止后續引發的一系列麻煩事情,或者保存好也是可以的。
公司注銷后公章還能用嗎
還有就是,如果注銷之后,公章丟失了,也不用擔心,因為公司已經注銷掉了,在法律上是已經沒有存在的主體,所以公章已經失去了法律的效應了,所以也不用很擔心。
公司注銷之后,公章也就是失去了法律的效應,所以,這個時候,公章繼續使用是沒有作用的,如果繼續使用公章,簽訂合同等,有可能會造成欺詐的行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后果的。
如果是非公司類型的企業,需要注銷印章的,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以及印章,申請刻制印章登記卡,還有工商以及稅務的注銷通知書,到相應的工商部門辦理印章回收。
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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