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新公司法實施后,注冊資本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股東(發起人)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
- 1.公司注冊資金不需要驗資
- 2.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金額標準
- 3.公司設立驗資程序
- 4.公司驗資需提供的資料
公司注冊資金不需要驗資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金額標準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人民幣的限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也就是說企業股東承諾認繳多少就是多少,經營者風險自擔。
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也就是說這次公司法的修改進一步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減輕了投資者負擔,為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意:認繳制注冊公司并不是說注冊完公司之后就不用進行繳納了,依然是需要繳納的,就算暫時沒有繳納完成,公司發生債務,股東也會被要求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擔債務法律責任。所以有條件早實繳早好。
全國范圍內都已經實施了認繳制,但有下列特殊要求的除外:
- (1)要進入資本市場的需要。例如滬深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掛牌等,這個時候需要驗資的。
- (2)某些特殊行業的企業注冊公司時是需要前置審批的,也就是需要實繳的,如證券公司、高級別的建筑企業等。
公司設立驗資程序
-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分局進行公司名稱核準,領取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
- 2、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東簽字(章)確認。公司章程需明確規定各股東的投資金額、所占股權比例及出資方式(現金或實物資產,無形資產);
- 3、憑工商管理部門的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
- 4、各股東全部以現金出資的,應根據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投資比例及投資金額,分別將投資款繳存公司臨時帳戶,繳存投資款可采用銀行轉帳或直接繳存現金兩種方式。需注意的是,股東在繳存投資款時,在銀行進帳單或現金繳款單的"款項用途"欄應填寫"xx(股東名稱)投資款";
- 5、股東如以實物資產(固定資產、存貨等)或無形資產(專利、專有技術)出資,則該部分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需經過持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資產評估公司評估,并以經評估后的評估價值作為股東的醬投入額。以實物資產作價投入的,所作價投入的實物資產不得超過公司申請的注冊資本額的50%;以無形資產作價投入的,所作價投入的無形資產不得超過公司申請的注冊資本額的20%;
- 6、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驗資業務委托書,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向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以驗資資料;
- 7、協助會計師事務所到公司開戶銀行詢證股東投資款實際到位情況;
- 8、一個工作日后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驗資報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分局專門登記備案。
公司驗資需提供的資料
由于被審驗單位的基本情況、驗資類型、委托目的、審驗范圍等不同,所以驗資需提供的資料也有差別。被審驗單位應于驗資前向我注冊會計師咨詢,注冊會計師會根據實際情況詳細說明應提供的驗資資料及如何取得有關資料。